我公司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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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负责识别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,根据顾客规定的定货要求,如合同草案、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定单等填写在《产品要求评审表》中;
a) 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,包括产品质量要求、交付、价格、运输、交付后活动(如保修、培训等)等方面的要求;
b) 顾客没有明确要求,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,公司为满足顾客要求应作出承诺;
c) 顾客没有规定,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。
对产品要求的评审
在投标、接受合同或定单之前,销售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,组织有关部门对标书、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。
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投标、合同签订之前进行,应确保:
a) 产品要求(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)得到规定;
b) 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(如口头定单),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;
c)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(如投标或报价单)已予以解决;
d) 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。
订单的分类
a) 常规订单:对公司定型产品所定的合同。
b) 特殊订单: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,如新产品开发或有定型产品改进要求的合同。
成都肯格王三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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